第(1/3)页 别说证据了,你们先把尸体找到再说其他的吧! 连特么尸体都没得,撑死就是个失踪案。 这年头,失踪案很多的。 甚至都分了级别。 孩童、精神病人、老人意外走失,这是最高优先级。 当地的派出所会立刻组织人手进行查访。 成年人自行出走、赌气离家,当然,这也是最常见普通失踪。 先走访单位同事、亲友,查清出走缘由:吵架、逃家、下乡投亲、私自外出打工等等。 依托户籍管控制度,1958 年《户口登记条例》严控跨地域流动,外出必须带介绍信、粮油票,没有证件寸步难行;派出所发纸质协查函至北京周边河北、天津各地派出所、收容站协查寻人。 确认主动离家无被害线索:只做失踪备案,不立刑事案;家属定期去派出所问询,人员自行返乡后,当场销案、撤销登记。 那个黄大郎的有些像是这个情况。 第三,就是疑似被害、绑架、遇害,会刑事立案,移交分局刑侦。 出现下面任意一条,派出所上报公安分局刑侦科正式立案侦查: 失踪现场有打斗、血迹、物品损毁; 失踪前与人结仇、大额财物随身失踪; 目击者证实被人挟持带走。 刑侦走访取证、排查嫌疑人、排查无名尸体档案,涉案跨地区上报市局发通缉 / 协查通报,案卷永久存档。 但,话又说回来了,他们甚至没找到第一案发现场...... 血迹?打斗?物品损坏? 屁都没有! 撑死有个失踪前与人结仇...... 第四嘛,就是私自外流、盲流失踪。 1966 年严控城乡迁徙,无介绍信私自离京去外地谋生、下乡乱跑的青壮年,属于盲目外流人员。 人在外省被当地收容站收容,统一遣送回北京,移交户籍地派出所,通知家属领回;无家属认领的,由街道安置或遣送原籍农村。 长期在外滞留、下落不明,记入盲流失踪台账,不按刑事案件处理。 所以,黄大郎此案,板上钉钉的失踪案。 既然都是失踪了,那肯定跟罗科长没得关系...... —— 傍晚,禽兽四合院,前院。 有个不速之客,带着俩儿子气势汹汹的杀了进来。 黄老汉手持榔头,俩儿子一人手里一块板砖,给罗科长堵了。 周围不少看热闹的,当然,还有不少罗科长的死忠,全都带着家伙什闪现出来了。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