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美国加州,洛杉矶北部,距离好莱坞不远的格伦代尔(Glendale),著名的动画公司梦工厂总部。 一间会议室里,大导演,梦工厂主要创始人史蒂文.斯皮尔伯格,手里夹着一支雪茄, 眉头紧皱。 他的对面,坐着动画片《功夫熊猫(Kung Fu Panda)》创作组的主要人员: 制片人:梅丽莎.科伯 导演:马克.奥斯本,约翰.斯蒂文森 编剧:格伦.伯杰,乔纳森.阿贝尔 这部动画片,从一年多前的2005年9月下旬开始拍摄制作,拉到了8000万美金的投资, 梦工厂动画公司自己也计划投入5000万美金。 现在,却遇到了天大的麻烦。 去年6月初,一款来自华夏的网络游戏,名字也叫《Kung Fu Panda》,出现在美国市场,迅速爆火起来。 之后,便在欧美市场流行,目前游戏用户已经超过1000万了。 这款网络游戏不仅与梦工厂正在投拍的动画片同名,而且故事剧本,角色绘图,都有不少相似之处。 于是,梦工厂《功夫熊猫》剧组,在2006年8月份,聘请律师团队,起诉网络游戏《Kung Fu Panda》侵权。 结果,网络游戏《Kung Fu Panda》的知识产权方,华夏51集团旗下的51游戏公司,也聘请了律师团队反诉。 当初, 梦工厂《功夫熊猫》剧组信誓旦旦, 认为51游戏公司肯定侵权,梦工厂内部百分百有人泄露了商业机密。 结果,打了近半年的官司,随着51游戏的律师团队不断举证,梦工厂《功夫熊猫》剧组才明白自己大错特错。 时间线上,早在2004年11月,51集团开发IM软件51talk时,51talk的图标就设计成了类似《功夫熊猫》主角阿宝的头像。 之后,2005年2月,51集团又开始立项,开发了SNS网页小游戏《功夫大熊猫》,类似于网络游戏《功夫熊猫》的雏形。 2005年3月中旬,51游戏公司开始立项,开发网络游戏《功夫熊猫》…… 所有的证据,都指向51集团和51游戏公司有关《功夫熊猫》系列的创意和项目开发在前,梦工厂的动画片《功夫熊猫》创意和立项在后。 梦工厂反而明显有抄袭之嫌。 制片人梅丽莎.科伯叹道:“史蒂文,现在我们调查清楚了,我们绝对没有抄袭,只是天才的创意撞在一起了。 我们败诉的可能性非常大, 律师团建议寻求庭外和解,否则会对梦工厂的声誉造成严重影响。” 斯皮尔伯格道:“庭外和解,赔偿一些钱是小事, 我们在这部动画片投入8000多万美金了,有一家投资方已经撤资2000万美金,还要求我们赔偿资金损失。 我们刚卖掉梦工厂,只保留了动画业务,遇到这样不可思议的事,公司面对的压力很大。 第(1/3)页